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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胤畜牧場

文號
40-109-030004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3/04
違規日期
2019/12/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派員督察時,發現該畜牧場之廢水處理設備產出之廢棄物(豬糞),露天堆置,未有防止雨水、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灣內段二五八、二五九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灣內段258、25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