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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全行

文號
30-110-040025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08
違規日期
2021/03/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嘉全行從事食品製造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未向主管機關申領排放許可證(文件),逕排放廢水於場外地面水體,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110年04月08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建功村中興路一○○之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新埤鄉中興路100號
統一編號
2195366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