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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鈞工業社

文號
30-111-11001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11/10
違規日期
2021/10/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5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一、臺端(即竹鈞工業社負責人)於本市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191巷1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70-05號),經本局於110年7月22日派員前往查核,本局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鋅測值55.8mg/L(限值:5mg/L)、懸浮固體測值428mg/L(限值:30mg/L)及總鉻測值4.26mg/L(限值: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10年9月13日中市環水字第1100099259號函限期於110年10月13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二、另臺端於110年10月12日竹環水字第110101201號函送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本局於110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複查並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測值:145mg/L(限值:100mg/L)及鋅測值:37.6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一九一巷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北柳里四德路一九一巷一號
統一編號
6947490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