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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8/13
- 違規日期
- 2018/06/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號)氯化鈣化學製造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製程之污染源(編號:E311)消化槽(槽型反應器)進行石灰石投料作業,於開蓋過程中鹽酸氣體逸散(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可內容密閉收集),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另洗滌塔液體(洗滌液)於批次作業結束後,將洗滌液回收打入反應槽(利用原本之洗滌液水泵),此時洗滌塔無洗滌水打入,廢氣(鹽酸氣體)未經洗滌經由排放管道排放,未有效收集及處理空氣污染物,該氣體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款所定空氣污染物之毒性污染物種類,長期嚴重影響生活環境及公眾生命健康財產,已違反修正前(違規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一二○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