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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蘇澳總廠

統一編號:11384405

共 2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4 筆)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2/04/07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蘇澳總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原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莊○○於110年4月21日離職,故向宜蘭縣政府申請註銷設置並指定代理人○○○擔任經110年4月29日府授環設字第1100012421號函同意,惟貴公司蘇澳總廠未依規定期限111年1月19日前完成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業經本局裁處2次在案,至今已再逾90日仍未完成設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11/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蘇澳總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8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原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莊○○於110年4月21日離職,故向宜蘭縣政府申請註銷設置並指定代理人○○○擔任經110年4月29日府授環設字第1100012421號函同意,惟貴公司蘇澳總廠未依規定期限110年7月19日前完成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業經本局裁處在案,至今已再逾90日仍未完成設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9/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於110年7月13日至貴公司所屬蘇澳總廠執行督察,發現現場於原廠區配置圖停車場位置發現廢保溫棉、廢鐵、廢水管等廢棄物,經貴公司蘇澳總廠人員說明係該廠內小蘇打生產區整修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21/09/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蘇澳總廠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經本局110年8月18日派員至現場稽查,原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莊○○於110年4月21日離職,故向宜蘭縣政府申請註銷設置並指定代理人○○○擔任經110年4月29日府授環設字第1100012421號函同意,惟貴公司蘇澳總廠未於莊○○離職後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稽查之當時,發現該廠廠區內貯存廢木材及廢鋁,然貴廠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並未闡明或填報有廢木材及廢鋁產生,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查前核准該廠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做為廠內再利用使用,惟該廠未將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送回原生產製程當作原料使用,逕將含有廢棄物之砂石混入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中,作為植栽使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該廠107年7月、107年8月所申報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產出申報量大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並未依法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該廠106年6月及106年7月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產能申報資料質量未平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查該廠將硫酸鉀不良品與廢棄物混合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查該廠廢鐵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區中亦夾雜廢塑膠、廢木材、廢輪胎及廢布等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3款、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7年10月5日派員至OO股份有限公司OO總廠(以下簡稱該廠)稽查,查該廠廢木材貯存區、廢鋁貯存區及廢鐵貯存區皆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0/17
罰鍰金額
NT$2,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氯化鈣化學製造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製程之污染源(編號:E311)消化槽(槽型反應器)3、4號槽間地面,因有氯化氫管線未密閉而有氯化氫氣體洩漏,並於空氣中聞有明顯氯化氫刺鼻酸味,經以氯化氫檢知管檢測週界濃度超過20ppm,顯示貴廠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該氣體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款所定空氣污染物之毒性污染物種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10/17
罰鍰金額
NT$2,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0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鉀肥製造程序(編號:M04)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1.反應爐E203~E206後端輸送帶,發現2處開孔未密閉,且地面發現粉塵堆積與許可證所述密閉輸送不符。2.反應爐E204及E205後端廢氣流向之洗滌塔與吸收塔間之作業環境以HCL檢知管測得3-6ppm,顯見未密閉輸送與許可證不符。3.貴廠反應爐共計12套,後端接冷卻機共計24座、圓篩機共計9座、成品暫存槽共計5座,CaCO3中和貯槽(含氧化鎂、重鹼等鹼性物料)共計10座。4.貴廠硫酸鉀工場進行造粒作業及排放管道明顯排出粒狀污染物;另硫酸鉀暫存庫發現有硫酸鉀散裝堆置。5.上述設備或單元操作稽查時操作中,均常態使用且未密閉,並未於許可證中登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基本化學原料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宜縣環排許字第00002 - 11號)在案,查貴廠中和池至冷卻器之管線有連接地下水管、防溢堤回收管線及壓濾機管線,且冷卻水收集溝流向與前揭許可內容不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5月30日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5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鉀肥製造程序(編號:M04)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1、填充床式洗滌塔(編號:E401)作業區鹽酸暫存槽未納入許可證、吸收塔(編號:E901)旁洗滌塔未納入許可證、填充床式洗滌塔(編號:E401、E402)尾氣經過吸收塔(編號:E901、E902)再經2支吸收塔進入洗滌塔(編號:A901)其中2支吸收塔未納入許可證(餘編號:E402、E403、E404、E405、E406設置情形與上揭情形相同,應納入許可證內容)。2、洗滌塔(編號:A901)流率現場操作數據為360L/min與許可證內容不符。3、洗滌塔(編號:A002、A003)進氣孔未密封與許可證內容不符及因進氣孔未密封廢氣(鹽酸氣體)於未經許可該定之排放管道(編號:P002、P003)排放至大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13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6月9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號)氯化鈣化學製造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製程之污染源(編號:E311)消化槽(槽型反應器)進行石灰石投料作業,於開蓋過程中鹽酸氣體逸散(未依操作許可證核可內容密閉收集),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另洗滌塔液體(洗滌液)於批次作業結束後,將洗滌液回收打入反應槽(利用原本之洗滌液水泵),此時洗滌塔無洗滌水打入,廢氣(鹽酸氣體)未經洗滌經由排放管道排放,未有效收集及處理空氣污染物,該氣體屬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款所定空氣污染物之毒性污染物種類,長期嚴重影響生活環境及公眾生命健康財產,已違反修正前(違規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8/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30日派員前往該廠(宜蘭縣蘇澳鎮新城一路120號)稽查,發現現場石灰石堆置區雖採行自動灑水,但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4點);車輛通行區域舖設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4點);於密閉式建築物內從事易致粒狀物逸散之製程作業,但未確實圍封導致有明顯粒狀污染物逸散致大氣(4點),依照「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記點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7/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3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宜蘭縣蘇澳鎮新城里新城一路120號)所核准之堆置場作業程序(編號:M1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堆置場(編號:X302)石灰石堆置高度經量測為4.6公尺,與操作許可證內容堆置高度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7/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7/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2/04/05
罰鍰金額
NT$1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11/08/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1/07/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0/10/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