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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文號
30-107-08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20
違規日期
2018/01/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該廠從事氯乙烯製造作業,空氣固定污染源操作程序有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勘查(M01)程序鹽酸發生器洗滌塔(A002)現場檢測洗滌液pH9.48,另檢測尾氣分解爐洗滌塔pH12.53與許可證登載操作許可範圍(pH5-9)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2.查核該廠廢水處理廠許可1800CMD,目前約1200-1300CMD水量,督察時發現,該廠砂濾槽產生之廢水導回調勻池,惟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措施流向示意圖並未標示,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工業一路一號
統一編號
1908401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