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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統一編號:19084015

共 4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1,3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經本局於112年12月13日至廠區周界下風處進行大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採樣,依空氣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不鏽鋼採樣筒/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A715.16B)測定結果,三氯甲烷周界測定值為419ppb,超過有害空氣污染物周界標準值(90ppb),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33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經本局於112年12月13日至廠區周界下風處進行大氣中揮發性有機物採樣,依空氣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檢測方法-不鏽鋼採樣筒/氣相層析質譜儀法(NIEA A715.16B)測定結果,1,2-二氯乙烷周界測定值為152ppb,超過有害空氣污染物周界標準值(150ppb),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B01-O04、背景值:1.3ppm、檢測值:2,983ppm;元件編號:B08-PO1、背景值:1.5ppm、檢測值:3,662ppm;元件編號:A06-P01、背景值:2.0ppm、檢測值:2,497ppm;元件編號:A08-V02、背景值:1.7ppm、檢測值:2,334ppm)洩漏淨檢值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1號從事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335-06號),本局113年3月26日稽查發現鹽酸發生器E010與緩衝槽E048有一條廢氣管線連接,該管線流向未標示於許可證內,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2/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0/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9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一、經查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時,發現該公司去年度4次校正紀錄所使用的偵測器校正氣體濃度大於法規所規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應變器材與偵測警報設備管理辦法」第12條第2項規定規定:「警報設備應每月實施功能測試一次;偵測設備應每年測試及校正一次,其測試濃度不得大於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之十倍,偵測設備若以替代性氣體進行校正,應檢附替代氣體轉換係數資料,情況特殊須採用其他方式進行測試及校正者,應先報請運作場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始得為之。」。 二、上述以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5/30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1號從事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2年3月16日至貴廠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已逾上開規定(元件編號:PV-301B0.5F-01、背景值2.4 ppm、檢測值14,14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9/22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7月25日派員至貴廠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T-6901、背景值:2.4ppm、檢測值:55,702ppm;元件編號:T-6251、背景值:0.8ppm、檢測值:10,783ppm)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7/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廠於本市林園區工業一路1號從事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經本局人員111年06月13日至貴廠稽查發現,上開製程E009尾氣分解爐許可證所登載紀錄週期為2小時,而查貴廠111年03月08日至10日操作紀錄,該設備皆有操作而未記錄尾氣進料量,與許可證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3日執行貴廠督察,發現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之氣液分離罐產出之冷凝廢液貯存於貝克桶、T013重沸份儲存槽拆除重建產出挖除之廢塔底物792桶貯存於廠區道路週邊、鍋爐區南側暫存廢木材,及有多處以袋裝貯存清溝污泥等,惟上述廢液、廢塔底物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2/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3日執行貴廠督察,發現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之氣液分離罐產出之冷凝廢液貯存於貝克桶、T013重沸份儲存槽拆除重建產出挖除之廢塔底物792桶貯存於廠區道路週邊、鍋爐區南側暫存廢木材,及有多處以袋裝貯存清溝污泥等,惟上述廢液、廢塔底物未申報廢棄物產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2/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12月23日執行貴廠督察,發現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之氣液分離罐產出之冷凝廢液貯存於貝克桶、T013重沸份儲存槽拆除重建產出挖除之廢塔底物792桶貯存於廠區道路週邊、鍋爐區南側暫存廢木材,及有多處以袋裝貯存清溝污泥等,惟上述廢棄物貯存現場皆未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8/15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0年6月2日貴公司林園廠因「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緩衝槽(V6203)人孔法蘭處發生有洩漏情形,並致使槽體內之1,2-二氯乙烷發生洩漏事故。惟經貴公司現場人員說明及查控制室控制系統資訊,本案事故確實發生於是(2)日上午7時35分前,惟貴公司遲至同(2)日上午8時33分始與本局進行事故通報,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7/27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3月10日派員至貴廠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督察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於該製程儲槽區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4"-EDC-310M)洩漏淨檢值:16,391.8ppm,並以110年5月21日環署督字第1101065929號函說明該洩漏處非屬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8條規定之設備元件,另依該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石化製程原物料或產品輸送管線不得破損,且排放管道應以密閉集氣系統收集」,前述管線洩漏處淨檢值大於10,000ppm,未密閉收集造成污染之情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12月11日派員至貴廠固定污染源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督察檢測發現1個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淨檢值(淨檢值:2,529.9ppm)已逾「高雄市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所訂不得逾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7日派員至貴廠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80002-90137,洩漏淨檢值:11852.78ppm;元件編號:A80002-00210,洩漏淨檢值:18206.26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0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9年2月18日10時25分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溪洲里工業一路1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7)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 (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41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6.71公尺)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2/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至旨揭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16-O01;洩漏淨檢值:18723.95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2/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1月18日15時45分發現貴廠固定污染源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之排放口P008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於空氣中,另於108年11月19日入廠稽查發現係因貴廠前揭製程於前述時段,其所屬尾氣分解爐(E009)因調整氣燃比異常造成燃燒不完全而產生粒狀污染物,經排放管道(P008)排放至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8月19日來函敘及,自辦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1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21筆),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533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8年8月19日來函敘及,自辦台灣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物拆除工程(本市前鎮區中山路33-1號,前鎮區興邦段4地號等21筆),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7月24日高市工務建字第108A002533號拆除核准函,且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當時發現貴廠廢水收集系統中廢水收集池未加蓋導致廢水液面與大氣接觸,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所訂「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6/10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0時35分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溪洲里工業一路1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7)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 (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4120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6.71公尺;管道高度18<h≦50公尺者)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12/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0月12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元件編號:A14-P01;淨檢值2674.58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20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1.該廠從事氯乙烯製造作業,空氣固定污染源操作程序有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勘查(M01)程序鹽酸發生器洗滌塔(A002)現場檢測洗滌液pH9.48,另檢測尾氣分解爐洗滌塔pH12.53與許可證登載操作許可範圍(pH5-9)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依法告發。2.查核該廠廢水處理廠許可1800CMD,目前約1200-1300CMD水量,督察時發現,該廠砂濾槽產生之廢水導回調勻池,惟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廢(污)水產生與水污染措施流向示意圖並未標示,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8/0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7月19日稽查貴廠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結果尾氣分解爐洗滌塔(A003)之pH值為10.84及3.63,與許可證內容許可操作範圍(pH值5~9)不符及流量計故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3/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1月26日稽查貴廠固定污染源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M01),於現場檢測尾氣分解爐洗滌塔(A003)之洗滌液pH值為12.49,與許可證內容許可操作範圍(pH5~9)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9/07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3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廠共計2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另於105年12月22日、106年1月5日及5月5日該製程亦有相同違規事由,一年內經3次限期改善,仍違反上述法規,已符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所定情節重大情形。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20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並提供佐證影、照片,經檢視影、照片貴廠確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6月25日9時37分派員稽查,經査係氯乙烯單體製造程序 (編號:M01),氯乙烯裝載場(編號:L001)1號灌裝台於是(25)日9時5分進行槽車灌裝作業時,因作業不慎,起火燃燒,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造成污染。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19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貴廠共計5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另於105年5月25日、105年12月22日及106年1月5日該製程亦有相同違規事由,一年內經3次限期改善,仍違反上述法規,已符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所定情節重大情形。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6/20
罰鍰金額
NT$1,0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至貴廠M0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發現共計7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7/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11/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10/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4/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4/2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9/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7/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6/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12/20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9/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7/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6/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03/31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1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4/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