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佳昇企業有限公司
- 文號
- 44-110-060023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21
- 違規日期
- 2020/08/3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0年4月29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暨展延,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109年8月31日至110年4月12日投保於「⭕⭕⭕⭕有限公司」,經貴公司110年6月2日函說明(略以):「109年8月間與⭕⭕公司共同合作承攬⭕⭕公司拆除工程,故派遣梁光華○○進入⭕⭕⭕⭕工作並於施工期間投保於該公司」。顯未專任並常駐於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天津街二○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天津街二○五號一樓
- 統一編號
- 27213081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