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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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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4/08/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3年8月6日15時44分派員前往本市燕巢區西燕里工程路100號處(閘門處)至其阿公店溪下游處巡查,發現大量魚屍及淤泥,經查因貴分署執行空庫防淤作業過程中致產生大量淤泥及死魚,未妥善清除處理,致使大量淤泥及死魚流至阿公店溪水體及沿岸造成污染情事。再查,該址執行放淤作業工作場址位於阿公店溪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七○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西燕里工程路100號處(閘門處)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