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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忠畜牧場

文號
30-107-120043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8/12/26
違規日期
2018/10/1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養豬業,飼養約800頭豬,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應列管事業,經本府環保局於107年10月15日派員查核,發現貴畜牧場並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貯留廢水於場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陽明路一三五巷四二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段1318、1319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