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3. 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90004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9/05
違規日期
2017/06/2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6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大安一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現場缺失如下:(一)現場堆置區域灑水未涵蓋全區,且未設防溢座,記缺失4點。(二)室外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未採密閉輸送,且無集氣設備或自動灑水系統,記缺失10點。(三)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級配不足,廠內舖設RC路面,有明顯車行色差,記缺失4點。(四)設有自動洗車平台,並符合自動洗車設備規範,惟未記錄用電或用水量,記缺失4點。(五)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303)未操作時,其壓差計讀值為9mmH2O,未能顯示是否正常操作,記缺失4點。綜上,本次缺失共計26點,已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及第7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10月13日前提出改善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德化里東西七路一段二九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頂安里東西三路一○號
統一編號
220698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