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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30013
- 處分日期
- 2017/03/09
- 違規日期
- 2017/03/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貴公司向本局提報承攬「國城建設後勁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 E49A5850)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案,經貴公司陳○○106年3月8日至局表示,案審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應申報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總量為826.55公噸,惟網路申報聯單量僅為417.25公噸,其差額409.3公噸係由古板企業有限公司以非列管事業之隨車證明文件進行清除及申報營運記錄,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1小時。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一六○號一二樓之五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