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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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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1/10/19
- 違規日期
- 2021/07/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場內貯留池北側由碎石及砂粒堆高之土堤高約2米,會同廠方人員王琮荃,目視可見有水滴從土堤微滲出排水溝,座標位置22.7228541,120.5911329,地形無法取樣,現場責請王琮荃儘速改善。場內廢水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有疏漏至廠區外水體土壤之虞,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2.本大隊於110年5月14日督察時發現於廠內作業區,作業廢水以逕流廢水收集溝收集,與核准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屏府環水貯許字第00073-01號)不符。本日督察時前述情形仍未改善,上述情形仍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3.勾稽廢棄物收受再利用貯存申報資料,其中109年7月~110年3月份果菜殘渣(R-0114)申報之質量不平衡,貯存量皆為0,但收受量(再利用聯單)與原料使用量不一致,網路申報資料有誤,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前述違法部份後續將函請屏東縣政府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高華段九八五地號,高華段九九一地號,高華段九九二地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鹽埔鄉高華段985、991、992地號及附近產業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