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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4-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違規日期
- 2024/12/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縣長治鄉昌榮段1082-2、1082-6、1082-7等3筆地號土地辦理「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3日前往旨揭工地現場稽查,該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包括未設置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定著於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任何防制設施,造成車行揚塵情形、另於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進行車輛於離開工區時輪胎清洗,導致泥沙外帶,污染鄰近道路路面及運送粉塵逸散性物料之車輛,未使用防塵網或(布)緊密覆蓋,累計缺失記點合計4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林泉街三八巷九弄一號三樓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長治鄉昌榮段1082-2、1082-6、1082-7地號等3筆-久鋒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