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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10-109-06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6/17
違規日期
2020/03/26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
罰鍰金額
NT$1,125,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該公司提送「民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安二廠環境影響說明書」至本局審查,經本局於109年3月26日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新申請案件現勘作業,於申請基地範圍內發現有已開發完成之工廠並且營運中。該公司未經主管機關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規定作成認可前,即逕行為同法第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開發行為,核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應受處分之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之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德化里東西七路一段二九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安區東西三路6號
統一編號
22069853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