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100025
- 處分日期
- 2021/10/14
- 違規日期
- 2019/05/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本局109年10月25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執行「1025」專案搜索,本局同日及109年11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6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47號),惟未依許可內容於本市大寮區田單五街25號私設廢棄物貯存場非法貯存廢油混合物(D-1799)及有害事業廢棄物(C-0102),非法貯存之廢油混合物(D-1799)亦未清除至合法廢棄物處理場(廠),由「信運環保有限公司」非法棄置於本市轄內污水下水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田單五街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田單五街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