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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60009
- 處分日期
- 2019/06/10
- 違規日期
- 2019/04/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08年4月12日10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本市林園區石化四路1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公司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 (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為309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32公尺;管道高度18<h≦50公尺者)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北汕里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工業區石化四路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