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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源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110005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01
違規日期
2017/09/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據貴公司人員陳○○表示,健富食品公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257巷11弄10號1樓,下稱健富公司)委託(口頭契約)貴公司將456包調理排骨(製造日期為:106年8月1日)配送至國軍副食供應站,經發現物品有瑕疵不適合作為食品並通知健富公司後,健富食品公司續請貴公司逕行處理前開已不具原效用之食品(即廚餘,代碼:R-0106),惟貴公司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再利用,且在未簽訂合約下,於同年9月6日以每公斤2元代價逕自委託屏東1位侯姓業者清除予養豬業者處理,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4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北賢街八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北賢路86號
統一編號
1627849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