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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源實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6278494

共 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6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8/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1/02/25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月1日24日至本市鳳山區北賢街上檢測貴公司所有空調系統運轉均能音量為58.1分貝,因現場無人員在場無法配合關閉空調系統檢測背景音量,依規定不予修正,仍逾本市第三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夜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違反噪音防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據貴公司人員陳○○表示,健富食品公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257巷11弄10號1樓,下稱健富公司)委託(口頭契約)貴公司將456包調理排骨(製造日期為:106年8月1日)配送至國軍副食供應站,經發現物品有瑕疵不適合作為食品並通知健富公司後,健富食品公司續請貴公司逕行處理前開已不具原效用之食品(即廚餘,代碼:R-0106),惟貴公司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再利用,且在未簽訂合約下,於同年9月6日以每公斤2元代價逕自委託屏東1位侯姓業者清除予養豬業者處理,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1/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9月15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據貴公司人員陳○○表示,健富食品公司(地址:臺南市新營區府西路257巷11弄10號1樓,下稱健富公司)委託(口頭契約)貴公司將456包調理排骨(製造日期為:106年8月1日)配送至國軍副食供應站,經發現物品有瑕疵不適合作為食品並通知健富公司後,健富食品公司續請貴公司逕行處理前開已不具原效用之食品(即廚餘,代碼:R-0106),惟貴公司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進行再利用,且在未簽訂合約下,於同年9月6日以每公斤2元代價逕自委託屏東1位侯姓業者清除予養豬業者處理,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1/07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10/14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