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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4/03/05
- 違規日期
- 2024/01/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經派員於旨揭時段至貴公司廠房(地址:岡山區本工五路11號)稽查,發現係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燃燒事業廢棄物時因廠房未完全密閉致直接逸散排放白色粒狀污染物並有燃燒異味致造成空氣污染情事,雖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仍未能有效收集處理致造成上述空氣污染行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