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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問畜牧場

文號
30-114-050028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16
違規日期
2025/02/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1,489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場內廢水設施破損而疏漏廢水至場外排水溝致污染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所疏漏廢水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3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升/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1,1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升/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及第7條第1項規定,按行政罰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合併上述行為從重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處分,查臺端自本次違反日起往前回溯1年內於113年10月14日違反相同條款1次,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1489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社安段九五一地號,社安段九五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社安段951、95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