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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00001
- 處分日期
- 2019/10/03
- 違規日期
- 2019/07/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0日至貴公司周界巡視發現有些許異味,故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一同進廠查察,經查操作許可證(M01)有效日期106年12月12日起至111年12月11日止,檢視106年12月起至108年6月只知相關文件資料,發現操作紀錄表(E024)未依污染源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之確實記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處新台幣10萬元~2000萬元。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三二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褒忠鄉馬鳴村鎮安路32-11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