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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19
- 處分日期
- 2025/04/14
- 違規日期
- 2025/02/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提供113年11、12月份即時追蹤系統異常名單,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LB-0000(為本局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及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分別於113年11月29日行駛國10高雄市仁武交流道東出口及113年12月10日行駛台86臺南市臺南交流道西出口,惟與「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週確認作業說明「本日無啟動」及「今日無軌跡回傳」不符,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有任意拆裝、切斷電源或故意中斷通訊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四三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