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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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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60004
- 處分日期
- 2023/06/16
- 違規日期
- 2023/03/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橡膠製品製造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12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公司廢棄物貯存區,廢橡膠混合物(D-0399)、廢橡膠(R-0301)貯存數量與112年2月份申報之貯存數量144.1公噸及142.24公噸明顯不符,且比對原物料申報數量,與該公司現場提供之購買憑證內容有長期明顯落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第63條之1處6,000元罰鍰及1小時環境講習。另貴公司廠域外後方空地有堆置貯存廢鐵沙與廢橡膠等情形,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未事先提送並經審准,即逕行於廠外貯存廢棄物及產出廢鐵沙,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6,000元罰鍰及1小時環境講習。另貴公司廠域外後方空地其貯存地點、設施均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6,000元罰鍰及1小時環境講習。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三和路一一九之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