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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30002
- 處分日期
- 2019/03/04
- 違規日期
- 2019/0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案於108年01月22日10時42分派員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該廠發現有使用廢木材於鍋爐燃料之行為。2.經查該廠未領有廢棄物再利用相關證明文件,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本局依法告發。3.另經查該行現場設有依燃材鍋爐,其蒸氣蒸發量達5公噸/小時,屬環保署公告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證之列管場所。4.經查該行領有本府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期限至110年8月3日止,惟該行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告發。5.現場請業者應盡速辦法操作許可證申請作業。6.本局已當面告知該廠負責人代表違反上述法條之規定,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甘厝村甘厝路二三三之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莿桐鄉甘厝村233之1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