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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7/03
- 違規日期
- 2017/05/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二、該公司從事砂(土)石堆置、洗選作業,106年5月15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公司於里港鄉土庫段172-63、172-64、172-65、172-66、1981-1、1981-4、1987及1988地號等8筆土地,堆置大量砂(土)石,經丈量其堆置量超過3,000立方公尺,屬本署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公司迄今未取得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砂(土)石堆置作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三、本案於106年5月22日函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三廍村江南巷二之二六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里港鄉土庫段105-1等26筆地號(三廍村江南巷二之二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