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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100001
- 處分日期
- 2020/10/07
- 違規日期
- 2020/08/2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花蓮縣花蓮市鐵路以東暨美崙溪以西污水下水道系統新建工程第七標(管線)」,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23日上午11時至現場稽查,因未做好污染防制工作,於車行路徑有明顯色差及路面積土,出入口未設有高壓清洗設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 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花蓮縣吉安鄉北昌村建國路一段四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花蓮縣花蓮市和平路92之6號前道路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