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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順畜牧場

文號
30-109-07001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0/07/13
違規日期
2020/05/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3,006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昱順畜牧場於本縣竹田鄉新田段1808及1809地號土地號從事豬隻飼育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5月27日派員查核,發現其場內原廢水有疏漏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及第6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如主旨。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3006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糶糴村三和路三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竹田鄉新田段1808、1809地號/昱順畜牧場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