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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3/08/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派員於112年8月17日督導查核,經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RMS)貴公司於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期間有申報銷售再利用廢X砂生產之CXSM,惟查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之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貴公司未申報前述再利用產品最終銷售使用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編號44廢噴砂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四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麻豆區麻口里麻柚路三四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