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54549357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5/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貯留許可文件,現場發現貴事業水電表紀錄僅記錄至114月3月4日(貯留水表讀數進流端6342出流端未記錄,電表讀數未記錄),3月5日及本日(3月6日)之廢水設施每日獨立專用累計型水表讀數及電度表未記錄(現場讀數貯留水表讀數進流6343出流6292電表4393)。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X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臺南市廢X清字第001X號〉,貴機構負責人吳X璟戶籍地址原為臺X市北X區軍X里軍X街1X7巷1X號,於11X年5月1X日變更戶籍地址為臺X市北X大X里大X街2X3巷5X號4樓之3在案,貴事業113年5月31日以113新字第1130X1001號函附相關資料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時,經本局發現未依規定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派員於112年8月17日督導查核,發現貴公司有收受廢X砂再利用產製CXSM,另查核當日貴公司說明備有移動式水洗設備,惟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程質量平衡流程圖未含水洗處理流程,是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派員於112年8月17日督導查核,經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RMS)貴公司於111年7月至112年6月期間有申報銷售再利用廢X砂生產之CXSM,惟查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之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貴公司未申報前述再利用產品最終銷售使用紀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3/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13年1月16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執行臺南市「推動預防爐碴石非法使用危害防止改善計畫」深度稽查,勾稽比對貴公司112年1月至12月產品申報資料,經抽查12月份發現有穎X工程企業有限公司申報264.6公噸比對出貨單淨重加總為416.57公噸及維X科技有限公司申報184.95公噸比對出貨單淨重加總為282.76公噸等申報錯誤情形。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4/02/26
- 罰鍰金額
- NT$27,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1月16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事業洗車廢水未妥善收集漫流至雨水溝,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5/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派員於111年8月12日督導查核,發現貴公司之廢噴砂採室外貯存,惟貯存區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9年10月至110年1月期間未正確申報收受之部分事業廢棄物貯存情形、製程原物料使用種類及產出廢棄物清理情形。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6/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2月23日派員督察,發現事業廢棄物廢玻璃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18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查大隊於110年2月23日派員執行「110年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專案督察計畫」與「再利用及處理機構(無機污泥)專案督導計畫」督察,發現貴公司無擋雨、遮雨、導雨設施及無沉沙池定期維護、清理淤沙之時間及方法紀錄。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0年2月23日派員執行「110年事業廢棄物再利用專案督察計畫」及「再利用及處理機構(無機污泥)專案督察計畫」發現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M01)許可內容之作參數進行防制設施操作及記錄,且未記錄部分原物料之每日使用量。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0/09/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麻豆區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本局109年8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時發現M01製程之堆置區未覆蓋任何防塵網或防塵布,且灑水範圍未完全涵蓋堆置區域,計扣4點;運輸車輛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計扣10點;場內車行路徑及區域逸散粒狀污染物且有路面色差,計扣4點;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出入口路面帶出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計扣4點。總計缺失計點22點,上開缺失有稽查照片可稽。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11/30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