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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馨畜牧場

文號
30-110-040026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08
違規日期
2021/02/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泰馨畜牧場從事豬飼育業,依據本府環保局派員現場稽查結果,該場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電表未依規定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廈南村九之八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崙頂段2334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