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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輝畜牧場

文號
30-110-04008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4/30
違規日期
2021/03/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張光輝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廢水處理設施(鼓風機)故障,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麟洛段二五之五、三一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鄰洛段25-5.31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