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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和政畜牧場

文號
30-114-050029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5/05/20
違規日期
2025/04/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於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737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0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麟平段八八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麟洛鄉田心村11鄰中正路西北巷1之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