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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30052
- 處分日期
- 2025/04/09
- 違規日期
- 2024/11/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北區分公司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列管對象,本局於113年11月20日派員至北區分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正常運作中,惟污染防制設施查核有數項缺失如下:(一)現場2樓烹飪作業區雖設有上吸式集氣罩,經檢測氣罩面集氣流速為0.1m/s,查有未符合前揭管理辦法集氣流速之容許標準10%差值(0.45m/s~0.5m/s)。(二)另查有3座靜電集塵器之監控儀表異常,惟未落實每日詳實填寫操作時間及電壓或電流等主要操作參數,且未落實每月至少執行1次保養或清潔之相關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東區旱溪東路四五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北屯區崇德五路34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16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