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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合企業社

文號
40-108-09003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9/23
違規日期
2018/03/2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勒令停業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廢棄物回收、清除及處理為業,惟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涉嫌於96年起迄今向不特定人士收購廢塑膠及廢尼龍網等廢棄物,在本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一段1巷45號廠房內堆置、貯存經分類及篩選後,將上述廢棄物委託不具廢棄物清除、處理身分之自然人載運至高雄市非法棄置。
裁處書主旨
命臺端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中山東路一段一巷四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一段一巷45號
統一編號
93814558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