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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合企業社

統一編號:93814558

共 1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2 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7/04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富合企業社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7636),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9/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富合企業社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7636),案經本局於111年6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5/1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富合企業社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7636),案經本局110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限期至111年2月22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3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現場仍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9/1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臺端(即富合企業社)109年1月30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本局網路申報資料勾稽結果(勾稽區間:109年7月~109年12月),發現臺端所屬事業(即富合企業社)上網申報109年8月至12月產出廢棄物廢紙(廢棄物代碼:D-0601),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不符,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8/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6月1日派員至富合企業社稽查,該事業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臺端係該事業負責人,查該事業於場內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1)、廢鐵(R-1301)及廢紙(R-0601),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登載「批發零售業無設貯存場」,臺端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運作。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7/01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5月5日、5月17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清華里中山東路1段1巷45號之富合企業社稽查,臺端係該事業負責人,查臺端向事業收受廢紙混合物(D-0699)、廢塑膠混合物(D-0299)並堆置於該址廠房內,惟臺端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業務。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0/1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9年8月12日現場勘查發現,場區內堆置有廢塑膠、廢鋁、廢鐵、廢紙、廢塑膠管、廢塑膠棧板、廢大型冷凍櫃、廢塑膠軸心、廢紡織軸心、廢大型機具等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台端未取得桃園市政府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10/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及再利用檢核,即逕行從事廢塑膠之批發零售商業再利用。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9/2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廢棄物回收、清除及處理為業,惟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涉嫌於96年起迄今向不特定人士收購廢塑膠及廢尼龍網等廢棄物,在本市新屋區中山東路一段1巷45號廠房內堆置、貯存經分類及篩選後,將上述廢棄物委託不具廢棄物清除、處理身分之自然人載運至高雄市非法棄置。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未檢具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從事廢塑膠之批發零售商業再利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所列之再利用種類編號四)。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4/12/1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