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屏東縣
  3. 清鳳畜牧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清鳳畜牧場

文號
30-101-030007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2/03/13
違規日期
2012/02/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高段一一、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鹽埔鄉新高段11,1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