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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2-114-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5/03/13
- 違規日期
- 2024/12/2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前於112年12月21日以環稽字第1120163850號函函附112年12月18日環土土裁字第112120012號裁處書,針對金銧有限公司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土污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裁罰新臺幣10萬元整,及同法第41條第4項規定處環境講習4小時,本局另於113年11月26日以環土字第1130156393B號函檢附環境教育講習通知單,請金銧有限公司於113年12月20日至環境部接受環境教育講習,惟該公司未依通知單時間地點出席講習亦未依規定申請延期,違反土污法第41條第4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暨執行要點第8點規定,爰依同法第42條第3項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暨附表第24項次規定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一六二巷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仁義里義林路162巷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