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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20077
 
            
            
            
                
- 處分日期
 
                - 2024/12/26
 
            
            
                
- 違規日期
 
                - 2021/12/3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7月1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355364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16A2260-01),其空氣污染物目標年排放量為:粒狀污染物485公斤/年、硫氧化物199公斤/年、氮氧化物3,623公斤/年及揮發性有機物12,682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0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3,228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546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於文到日起90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西二路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