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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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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3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3/31
- 違規日期
- 2020/05/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局委託綠川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5月13日及5月14日執行鍋爐蒸氣產出程序之底渣及廢氣處理程序產出之集塵灰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底渣戴奧辛含量為6.94ng-TEQ/g,集塵灰戴奧辛69.5ng-TEQ/g,已逾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規定戴奧辛管制標準(1.0ng-TEQ/g)。2.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未有填報C-0120(戴奧辛)廢棄物代碼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竹南鎮中美里六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