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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40008
- 處分日期
- 2023/04/10
- 違規日期
- 2023/02/0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3,2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從事畜牧業,經本局於112年2月1日、2月2日、2月6日及2月11日均有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其中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分別為:3,250mg/L、5,680mg/L、6,700mg/L及3,750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350mg/L、4,690mg/L及1,790mg/L(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3,920mg/L、8,360mg/L、11,900mg/L及6,980mg/L(限值:600mg/L)(如附件),其中超標倍數最高達57.6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3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2-060017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螺潭里慶光路九三之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93之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