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鱨旺企業行

文號
40-109-04004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4/15
違規日期
2019/11/2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4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8時46分前往上開地址查察,於美庄路橋下發現排放泡沫廢水,循線巡查至貴公司,並會同貴公司人員入廠查察,發現產品解凍及清洗作業所產生之製程廢水仍未經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至鳳山圳,造成污染,上述廢水(液)未收集及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後庄街七七巷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民祥街15-1,15-2號
統一編號
82671580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