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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崁頂垃圾資源回收廠

文號
20-106-030001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3/06
違規日期
2017/01/0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罰鍰金額
NT$45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於106年1月3日進行P001排放管道戴奧辛定期檢測作業,檢測結果戴奧辛濃度1.935ng-TEQ/Nm3,超過排放標準0.1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依法得予處分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違規地址
屏東縣崁頂鄉越溪村中正路八八一號
統一編號
9951064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