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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6-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7/07
- 違規日期
- 2017/05/11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貴公司(管制編號:J63A1749)來函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展延至現場稽查,發現廠內眼鏡製造程序(代碼:330012)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最近一次清除日期為104年12月11日(聯單編號: J63A174910400150),並持續每月產出該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逕以106年05月08日優(行)字第10605001號函申請延長該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時限,爰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且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工業東九路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