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6723722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3/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月○○日至貴公司進行廢棄物採樣檢驗作業,現場經貴公司人員同意並指認至眼鏡製造程序(330012)產生之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貯存區採樣(採樣編號:202110120008-01,檢測項目為TCLP、pH值、閃火點),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第3項暨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第4條第6款,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六十度者,屬有害事業廢棄物,本次檢測結果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四十度,貴公司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22/01/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11月4日至貴公司稽查,依據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顯示,貴公司眼鏡製造程序(330012)產生之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於110年2月、110年3月廢棄物申報產出分別為4.3公噸/月、4.5公噸/月;另C-0399(其他易燃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於110年2月、110年3月及110年5月廢棄物申報產出分別為2.18公噸/月、2.3公噸/月及1.5公噸/月,已逾原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C-0301(1.6公噸/月)、C-0399(1.2公噸/月)10%以上,上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8/04/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勾稽專案編號為「EP1060703」勾稽貴公司(管制編號:J63A1749)網路申報資料,本局於106年09月19日至現場稽查,經查發現眼鏡製造程序(製程代碼:330012)產出之其他腐蝕性事業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C-0299)於105年12月至106年2月廢棄物產出量(0.8、0.2、0.2公噸/月)及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於105年11月至106年2月廢棄物產出量(1、1.6、2、1.7公噸/月)大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最大產生量(0.15、0.5噸/月)之10%上限,未向本府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7/07/0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據貴公司(管制編號:J63A1749)來函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展延至現場稽查,發現廠內眼鏡製造程序(代碼:330012)產出之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代碼:C-0301),最近一次清除日期為104年12月11日(聯單編號: J63A174910400150),並持續每月產出該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公司逕以106年05月08日優(行)字第10605001號函申請延長該項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時限,爰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且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新竹市
- 處分日期
- 2014/06/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3/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裁罰機關
- 新竹縣
- 處分日期
- 2013/09/1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