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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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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2-03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3/02
- 違規日期
- 2022/12/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人員於111年12月7日前往貴公司官田生技廠新建工程,空污管制編號為D11RF2009-1、-2、-3,施工廠商為華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現場見場區內堆置土方、逸散性物質未有任何防制措施記十點、裸露地表未依規定採行任何防制揚塵之設施,記十點,缺失記點點數共20點,有稽查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未於本法通知改善之期限屆滿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報請查驗,屆期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9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蔦松二街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二鎮段二鎮小段560、561及56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