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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80008
- 處分日期
- 2019/08/02
- 違規日期
- 2016/06/3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8年4月22日俊利(環)字第20190422001號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經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08年6月10日高市監車字第1080068959號函復,發現清除車輛(730-BU、807-BU、810-BU)分別業於105年6月30日、105年9月8日、105年7月13日異動過戶,已非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東寧里楠梓路三二九巷一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東寧里楠梓路329巷18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