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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2-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1/05
- 違規日期
- 2022/11/11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罰鍰金額
- NT$3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商行於本縣內埔鄉延平路122之1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有排放白濁色廢水情形,經查係由貴商行廢水處理池流出至場外地面水體,貴商行於水污染管制區有排放廢水情事明顯影響承受水體水質,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及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延平路一二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延平路122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