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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50005
- 處分日期
- 2018/05/23
- 違規日期
- 2018/04/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依規定出示稽查證二、本日執行營建工地逸散管理辦法符合度查核,現場車行路徑髒污,出入口聯外道路及路口因車輛附著污泥嚴重髒污,另替代措施洗掃未落實致道路附著大量污泥,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合計24點缺失,將依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6月1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7年06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
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三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外埔區水頭二路上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