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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鎮廠

文號
41-112-05000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3/05/10
違規日期
2023/03/2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2年3月23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旁稽查,查平鎮區東陵段848地號及平鎮區東陵段1020地號土地係貴廠向地主所承租,地號土地上堆置一桶貝克桶盛裝之油墨原料,惟查貝克桶有破損致油墨原料溢流入該地號旁水溝內,污染指定清除地區水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建安里平東路六五九巷三五、三五之一、三七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679巷
統一編號
1643916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